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4月8日
为持续巩固乌达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现公开引进2023年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简章如下:
一、引进教师计划
乌达区计划赴高校引进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44人(小学教师28人、初中教师1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度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985”“21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2.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详见《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附件1)。
3.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至2005年出生、月日以公告之日为准)。
4.符合所报学段或以上等级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
5.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含引进目录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4月8日(不含)之前。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待遇
(一)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6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均按照新聘人员初次就业相关要求实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的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原“985”“21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和35所省重点师范院校且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助,试用期满后根据所在学校工作考核情况,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发放,服务期满6年后归个人,否则全额退还应聘单位。
(三)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乌达区教育战线、辞职或调离乌达区教育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受聘人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引进工作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乌达区共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44人,因本次招聘岗位缺额未招满须另行续招的,后续将发布补充引进公告。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下: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8日(上午开始报名时间以学校双选会时间为准,双选会结束后继续进行报名,截止4月8日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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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3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从高中起至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填写学习、工作经历的时间不得断开,经历空缺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为小学教育以及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须含专业方向)、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4)应聘人员应签订《2023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扫码进入“2023年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考微信群”或登录乌达区人民政府网(www.wuda.gov.cn),关注相关信息通知(官方信息仅以上述两个渠道进行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为试讲或说课(时间及形式以后期面试公告为准),报名结束后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面试环节由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组织实施。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2.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当日试题,考生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试讲或说课(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取现场发放成绩单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公布,乌达区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进行现场加试,最终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本环节结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本环节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考生自行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1.体检
(1)岗前体检要到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引进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乌达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乌达区人民政府官网(www.wuda.gov.cn)进行公示,发布公示之日起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引进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引进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聘用
公示结束后,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填写《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表》,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和引进审批表报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政审不合格,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相关规定的自动终止聘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公开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乌海市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此次引进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引进教师工作由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简章由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3-3666616
监督举报电话:0473-3666617
3.2023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乌达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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