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11月14日9:00-12:00
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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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呼伦贝尔市部分旗市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进统编教材使用工作,决定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区内招聘地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辐射自治区内相关院校。此次计划招聘教师共计30人,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17人,海拉尔区1人,陈巴尔虎旗4人,新巴尔虎左旗8人。具体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呼伦贝尔市部分旗市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应聘者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招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
4、教师资格证:采取“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在相关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二)凡被聘用者,需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为五年。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方式
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汗校区球类馆
报名:11月14日9:00-12:00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年呼伦贝尔市部分旗市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招聘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准备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成绩单;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须一致;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8、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三)考试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对其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市域内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呼伦贝尔市部分旗市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2021年呼伦贝尔市部分旗市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招聘教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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