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5月26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7:00
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3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序号 | 学段 | 科目 | ||||||
语文 | 数学 | 道德与 法治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合计 | ||
1 | 小学 | 4 | 10 | 2 | 5 | 2 | 2 | 25 |
2 | 幼儿园 | 36(其中幼儿园综合31、幼儿园体育3、幼儿园心理健康2)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1)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主修专业对口。
(2)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主修专业对口。
(3)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4.其它条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鄂托克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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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点击简章上方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477-7624820(旗人社局)、0477-7628120(旗教体局)。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1.由鄂托克前旗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的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对本人报名结果有异议的,可打电话咨询,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申请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报名及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报考费;202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以上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相关学历证书、旗扶贫部门档案卡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笔试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及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综合)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笔试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4.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考生人数未达到所报岗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其它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5.政策性加分。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加分后的成绩为考生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民族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成绩公示。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相应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一式二份),资格复审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须出具学校提供的按时毕业证明。
3.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七)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模拟课堂,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考生。
(2)报考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模拟课堂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其中,模拟课堂试讲时间为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
(3)报考幼儿园(综合)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教育活动组织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组织的测试为模拟课堂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时间为8分钟。
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其中,弹唱满分25分,舞蹈满分20分,绘画满分15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边唱,一次完成;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自演,一次完成;
绘画:按照要求,1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
2.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试讲,不按规定语言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示。
6.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人事(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人选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档案审核完毕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若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本阶段提供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方面情况。
(九)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旗纪委监委、旗人社局、旗教体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优先满足基层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且一经聘用,在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十一)岗位性质及待遇。此次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经聘用,按照岗位设置进行聘用,纳入中小学事业编制或幼儿园控制数管理。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包括聘用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所有考生须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其中,疫情防控按照最新要求做好自我管控。对因不按照要求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其它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由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承诺书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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